一、依據屏東縣政府103年10月24日屏府教學字第10372500200號函辦理。 二、各校至少需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乙群。 三、申請書格式:請依「精進計畫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請書」填寫。 四、社群類型:請聚焦於課程發展與教學策略相關主題成立社群(名稱自訂),以提升教師教學效能與學生學習成效之社群為目標,勿以教師休閒社群方式提出申請。 五、社群人數:4~6位為原則,並推舉一位教師擔任召集人。 六、辦理次數:全年至少運作6次(每次2小時)為原則。 七、經費補助:每一社群最多補助5000元。 八、計畫審查:103年11月3日(星期一)於忠孝國小進行審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