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目的: 一、增進學生國語文能力,並提高學生學習興趣。 二、引發學生學習國語的興趣及好奇心,培養學生聽、說基本能力。 三、選拔優秀學生,代表學校參加屏東縣語文學藝競賽。 貳、國語朗讀報名時間、方式: 1.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5年10月11日(二)至10月28日(五)止。 2.報名方式:報名表(請下載附件)於期限內寄至承辦人唐世勇老師信箱:alalun3921@wutps.ptc.edu.tw 參、競賽項目及報名規定: 一、競賽項目、日期、時間、地點詳列如下表: 國語文競賽
肆、各項競賽內容規定事項: 一、朗讀比賽: 1.評分標準: (1) 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﹪。 (2) 聲情(語調、語氣):占40﹪。 (3) 台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﹪。 2.朗讀題目:國語朗讀題目當場抽題。 3.進行方式: (1) 學生按照抽籤順序依序上台比賽。 (2) 每一位學生朗讀時限為3分鐘。 (3) 當司儀說完OOO請上台,立刻開始計時。 (4) 第一位學生抽題後,有9分鐘的時間可先練習。第二位學生則在第一位學生抽題後3分鐘抽題練習。第三位學生則在第一位學生上台時,抽題練習。後續學生每3分鐘過後抽題練習。 (5) 若有學生上台朗讀未滿3分鐘,下一位學生需在前一位學生結束後,立刻上台比賽。 (6) 尚未上台或是已比賽完之學生,需留在自己的位置上等候比賽結束。 (7) 結束鈴聲響起,立刻下台回自己的坐位。 (8) 時間順序圖例:
二、字音字形: 1. 參加年級:四~六年級全體學生。 2. 使用鉛筆或原字筆作答,不可塗改。 3. 時間限制:10分鐘 4. 比賽地點:各班教室。 5. 負責監考者:班導師。 三、作文比賽: 1.作文題目: 2.參加年級:四~六年級全體學生。 3.可以使用鉛筆或原字筆作答。 4.時間限制:兩節課。 5.比賽地點:視聽教室/多功能教室。 6.評分標準:思想與內容佔50﹪、結構與修辭佔40﹪、字體與標點符號佔10﹪。 7.負責監考者:班導師。 伍、其他注意事項: 1.各項比賽報名表已送出者不得更改,若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參賽時,請於比賽當 日前三天中午十二時前至教務處更改,否則以棄權論。 2.競賽評審由學年及科任教師挑選無課務教師擔任,並請於競賽前10分鐘抵達競賽地點。 3.報名表:如附件(一) 陸、獎勵:各項學藝競賽依報名人數擇優錄取優異學生若干名,頒發獎狀、獎品以茲鼓勵,並為本 校參加105學年度語文競賽培訓選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