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縣國中小校本英語文教學推動計畫辦理。 二、為鼓勵教師增進專業知能,請學校依下列規定申請辦理敘 獎: (一)教師通過教師英語專長加註者予以嘉獎一次。 (二)通過英語檢定達到CEF架構之B2級(含)者予以記功一 次,惟曾申請並獲通過英語檢定敘獎者,如欲再次提出 通過英語檢定之敘獎申請,其所提之通過英語檢定證明 須較前次敘獎之通過英檢等級至少高一等級。另申請人 須皆具備通過聽、說、讀、寫4項英語檢測成績,始得申 請本項敘獎。 三、CEF語言參考架構B2級之檢定標準參照表:http://ltmm.n tcu.edu.tw/eteach/expertise.php?eno=1&tab=5。 四、前述之各項獎勵名單,請填妥敘獎申請表(如附件),證 書影本務請蓋「與正本相符」及「承辦人」章,於105年1 2月30日前將申請表(需正本簽名或核章),連同檢附資料 寄至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(大同國小)吳珮菱助理,俾 利辦理後續事宜。逾期、未核章或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。 五、相關問題請洽英語教學資源中心(大同國小)吳珮菱助理 ,電話:7524115分機20,電子信箱:ptcpetrc@gmail.co m。 |